安徽:鼓勵仿制藥研發供應 每品種獎補100萬元
摘要: 新華社合肥1月4日電記者從安徽省政府獲悉,近日安徽省出臺了《關于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給予仿制藥研發生產項目專項支持、醫保傾斜、稅收減免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對完成質量和療效一致性
新華社合肥1月4日電 記者從安徽省政府獲悉,近日安徽省出臺了《關于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給予仿制藥研發生產項目專項支持、醫保傾斜、稅收減免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對完成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每個品種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可達300萬元。
據介紹,為促進仿制藥研發,安徽提出組織實施省科技重大專項、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等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圍繞鼓勵仿制的藥品目錄內的重點化學藥品、生物藥品,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對仿制藥項目獲得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并在省內實施的,可以直接納入省重大新興產業專項予以支持。為提升仿制藥質量和療效、加快推進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工作,對已獲得國家資格認定或獲得備案并開展研究的藥物臨床試驗機構(GCP)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在稅收獎補方面,該省仿制藥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仿制藥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完成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每個品種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可達300萬元。醫藥企業每取得1個全國首仿藥品生產批件并落戶安徽省生產的,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此外,對首次進入全國醫藥行業百強的安徽藥企,政府一次性獎補200萬元。醫藥生產企業單個品種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8億元、10億元的,每上一個臺階給予企業100萬元獎勵。對獲得歐洲藥品質量管理局EDQM認證、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認證、世界衛生組織PQ認證的醫藥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總部新落戶安徽的全國醫藥行業百強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