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邑品私募基金管理及法定代表人楊劍鑫,違規募集投資,接受警示函
摘要: 2024年4月26日,湖北證監局公告,對湖北邑品私募基金管理及法定代表人楊劍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湖北邑品存在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及承諾最低
2024年4月26日,湖北證監局公告,對湖北邑品私募基金管理及法定代表人楊劍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湖北邑品存在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及承諾最低收益等違規行為。楊劍鑫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投資經理,在基金產品募集過程中,向《私募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個人募集資金,通過即時通訊工具、博客等載體,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口頭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收益。湖北證監局要求湖北邑品及相關責任人切實提高規范運作意識,持續加強合規及從業人員管理,嚴格依法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職責,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