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航空港云港基金未及時更新私募基金清算信息,被責令改正
摘要: 2023年11月2日,河南證監局公告,鄭州航空港云港基金管理在開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過程中,存在未按照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規定及時更新個別私募基金清算信息的問題。
2023年11月2日,河南證監局公告,鄭州航空港云港基金管理在開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過程中,存在未按照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規定及時更新個別私募基金清算信息的問題。該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河南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鄭州航空港云港基金管理需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河南證監局將視情況對公司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