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協就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及配套指引公開征求意見
摘要: 12月30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就新修訂的《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下稱《辦法》)及配套指引,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記者還獲悉,《辦法》及配套指引遵循“新老劃斷”原則,
12月30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就新修訂的《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下稱《辦法》)及配套指引,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記者還獲悉,《辦法》及配套指引遵循“新老劃斷”原則,對存量業務和增量業務進行區分,主要針對增量登記備案業務設置必要規范要求,對大部分合規運作的存量機構,基于“不溯及既往”的信賴保護原則,除借“殼”發生實際控制權變動外,未新增要求,不會對現有機構正常展業帶來消極影響。后續,中基協也考慮設置合理的過渡期,確保規則平穩過渡。
適度提高規范標準和行為要求實施差異化自律管理
《辦法》對現行碎片化的規則進行了系統的整合、重構,初步形成“辦法+指引+案例”的規則體系,推動私募基金自律規則的規范化、科學化、體系化。
修訂后的《辦法》共六章,主要包含以下五方面內容:
一是適度提高規范標準和行為要求,把好行業入口關。《辦法》在上位法基礎和制度框架下進行了延伸,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出資人、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等關鍵主體作出規范性要求,主要通過設置負面清單、強化信息披露、規范行為標準、加強事中事后自律管理等方式,進一步明確登記備案相關要求。
二是明確基金業務規范,強化行業合規運作。《辦法》明確了私募基金備案要求,加強行業合規運作,防范相關風險。同時,《辦法》強化了“生前遺囑”,完善基金合同必備條款,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風險、無法履職情形的基金運作作出機制安排,同時就變更管理人、基金的市場化退出機制作出規定,補足了現有規則空白,使基金管理人與基金產品的風險隔離、切割。
三是健全制度機制,完善自律管理思路。《辦法》進一步明確登記備案工作的流程、時限和工作機制,全面提升工作透明度;根據不同情形,完善管理人登記的中止辦理和終止辦理制度;強化了穿透式核查,加強信息披露和報送等事中事后自律管理,特別是對風險類機構進一步豐富核查手段,并明確不予備案、暫停備案、審慎備案的具體情形。
四是實施差異化自律管理,落實扶優限劣理念。《辦法》對承擔國家戰略實施任務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做好政策銜接和重點服務,對投早投小、支持創新發展的創投基金提供差異化自律服務,對優質機構提供快速備案等便利,為真私募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增加行業獲得感。
五是完善自律手段,遏制行業亂象,凈化行業生態。《辦法》加強對“偽、劣、亂”私募的有效治理和清理整頓,特別是對近年來突出的“買賣殼”“黑中介”等問題加大打擊力度,大幅提高其違法違規成本,并進一步豐富自律管理手段,完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銷制度,推動風險機構和不良機構有序出清,逐步凈化行業生態。
探索建立標準明確、扶優限劣的自律管理體系
據悉,下一步中基協將根據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辦法》及配套指引,積極推動盡快發布實施,持續優化登記備案工作,推進私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
中基協表示,修訂后的《辦法》及配套指引總結了中基協長期以來的登記備案和自律管理工作實踐。結合行業實際,中基協強調持續合規運作和事中事后自律管理,探索建立“標準明確、公開透明、扶優限劣、抓大放小”的自律管理體系。
近年來,私募行業發展迅速,為增加全社會直接融資、服務實體經濟、促進創新資本形成、支持技術創新和產業結構調整發揮了特殊而重要的作用。
數據顯示,2021年私募基金投資未上市公司股權在投本金超過8萬億元。試點注冊制以來,超過八成的科創板上市公司、超過五成的創業板上市公司在IPO之前獲得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支持。截至2022年11月末,中基協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3683家,備案基金142743只,管理規模20.01萬億。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規模位居世界第二,為中國經濟邁向高質量發展提供持續新動能。
與此同時,我國私募行業仍處在多而不精、大而不強、魚龍混雜的發展階段。數據顯示,管理規模5000萬元以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11790家,占比49.03%,管理規模500萬以下的5107家,近一年管理規模為0的998家。
中基協表示,修訂后的《辦法》及配套指引強調持續合規和事中事后管理,進一步豐富、完善自律管理手段,針對各類違規行為,設置了一系列由輕到重體系化的自律管理措施,提升自律管理水平,針對行業近年來較為突出“黑中介”問題,有的放矢、精準施策,加強規范和打擊力度,加速不良機構和行業風險的出清,引導行業高質量發展。
私募基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