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化監管出實招 北交所切實推動程序化監管措施落地見效
摘要: 記者獲悉,為落實《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簡稱《管理規定》)提出的各項監管要求,促進程序化交易規范發展,維護證券交易秩序和市場公平,在中國證監會統籌指導下,
記者獲悉,為落實《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簡稱《管理規定》)提出的各項監管要求,促進程序化交易規范發展,維護證券交易秩序和市場公平,在中國證監會統籌指導下,北京證券交易所(簡稱“北交所”)起草了《北京證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簡稱《實施細則》),并自6月7日起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業內專家表示, 《實施細則》通過明確程序化交易的規則和要求,有助于維護市場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
推動程序化監管措施落地見效
程序化交易是現代信息技術發展與資本市場相結合的必然產物。從全球資本市場看,程序化交易已經成為一種重要的交易方式。在一些海外成熟市場,程序化交易的占比超過50%,美國甚至達到70%。我國資本市場程序化交易起步晚,但是發展迅速,目前在股票市場的交易占比在30%左右,已經成為影響市場的一支重要力量。
近年來,為落實《證券法》要求,在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下,程序化交易監管制度建設持續穩步推進。2023年9月,北交所發布了股票市場程序化交易報告通知,建立起北交所股票市場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2024年5月15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了《管理規定》,對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監管作出總體性、框架性制度安排。此次,為推動《管理規定》落地見效,北交所針對程序化交易報告管理、交易行為管理、信息系統管理、高頻交易管理、監督檢查等具體事項作出細化規定,研究形成《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對《管理規定》的相關內容進行了全面配套和有序銜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報告管理。規定了程序化交易投資者的報告內容、報告時限、變更報告等要求,以及會員對客戶的報告管理職責等內容。二是交易行為管理。細化瞬時申報速率異常、頻繁瞬時撤單、頻繁拉抬打壓、短時間大額成交等四類重點監控的程序化異常交易行為類型,明確機構、會員的合規風控職責。三是信息系統管理。細化了程序化交易技術系統的具體要求及測試要求,對會員回報監測、交易單元管理等作出了規定。四是高頻交易管理。明確了高頻交易的認定標準,規定對高頻交易從嚴監管,并提出了額外報告、提高交易費用等差異化管理要求,對不存在高頻交易情形的,適用程序化交易的一般管理要求。具體差異化收費標準將另行規定。五是監督檢查。規定北交所可以根據自律管理需要,對涉及程序化交易相關主體進行現場或者非現場檢查,對違反《實施細則》的相關主體,北交所可依規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
出實招硬招加大監管力度
業內專家表示,《實施細則》對程序化交易進行有效監管,加大了對程序化交易投資者的監管力度。據北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細則》落實《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有關內容,總體立足于以中小投資者為主這個最大國情市情,旨在因勢利導促進程序化交易規范發展,充分體現了“趨利避害、規范發展”的總體思路。一方面,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加強機構合規風控管理、強化信息系統管理等安排,有利于促進程序化交易行業規范發展,更好發揮程序化交易在市場價格發現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面,加強程序化交易監測監控、健全高頻交易監管、開展差異化收費等方式,有利于降低程序化交易相對普通投資者的過度優勢,更好維護證券交易秩序和市場公平。
此外,《實施細則》對《管理規定》提出的各項監管要求一一作了細化規定,對加強程序化交易監管提出了不少實實在在的實招、硬招。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指出,《實施細則》在程序化交易監管方面采取了多項措施。首先,它明確了程序化交易投資者的報告內容、報告時限等,加強了投資者的信息披露義務。其次,通過細化監控的程序化異常交易行為類型,明確了機構、會員的合規風控職責,有助于及時發現和防范潛在的市場風險。對于高頻交易,更是提出了額外的報告和差異化收費要求,旨在削弱其過度優勢,防范潛在風險。其中,限制交易頻率、提高交易成本、實施交易行為監控等手段,可以降低高頻交易帶來的市場沖擊和操縱風險。
還有業內人士稱,《實施細則》努力防范高頻交易的潛在風險。據介紹,高頻交易具有短時間內申報、撤單筆數或者頻率極高,日內申報、撤單筆數巨大的特征,尤其高頻量化交易全程沒有人工干預,對于交易所系統安全和市場秩序的潛在影響相較于普通程序化交易更加突出。從海外程序化交易監管經驗看,普遍將高頻交易作為監管重點,采取加收費用、禁止過快指令等方式從嚴管理。《實施細則》嚴格貫徹《管理規定》要求,結合高頻交易特點和潛在風險,借鑒海外經驗,將高頻交易作為監管重點,在高頻交易的判斷標準和差異化監管安排上為市場提供明確指引,目的在于一定程度上削弱高頻交易在技術、信息和速度等方面的過度優勢,管控消極影響,讓各類投資者在一個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中博弈,維護交易所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并非禁止高頻交易。
切實維護市場交易公平性
相對普通投資者而言,程序化交易有明顯的技術、信息和交易速度優勢,客觀上對其他投資者帶來結果“不公平”。數據顯示,我國市場有2.25億投資者,自然人投資者數量占比超過99%。加強量化交易監管,維護市場公平性,這是踐行資本市場監管政治性、人民性的具體體現。業內人士分析,《實施細則》落實《管理規定》提出一系列具體舉措,有利于降低程序化交易投資者相對普通投資者的優勢,體現了維護市場公平的監管導向。
一是提高異常交易監控標準的針對性。現行公開的異常交易認定標準,主要針對單一賬戶、單一股票的交易行為,對程序化交易存在一定不適應。《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異常交易認定標準,提升交易監控指標的針對性,重點監控可能損害其他投資者利益的異常程序化交易行為。同時,相關監控指標聚焦高頻交易行為等關鍵少數,不會影響市場正常交易需求,普通投資者對監控將“無感”。二是提高量化交易成本。參照國際監管實踐,對過度占用系統資源的高頻交易等行為,將收取更多費用,實行差異化收費。三是公平分配交易資源。要求證券公司按照公平、合理原則為各類投資者提供交易單元服務,不得為程序化交易投資者提供特殊便利。這有利于督促證券公司合理分配資源,保障不同客戶之間的交易公平。
業內專家分析,程序化交易在提升市場活躍度、提高交易效率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市場流動性。與此同時,程序化交易確實在一些特定時點也存在策略共振、交易趨同等問題,加大了市場波動,也因其技術、信息和速度優勢,引發了市場有關其不公平性的質疑。要理性、正確地看待程序化交易,不能“一刀切”地全面禁止,但同時也不能任由其發展,不受任何約束和管控。總體應當從趨利避害、規范發展的角度,引導程序化交易投資者合規交易,發揮其積極作用,管控好消極影響。切實維護市場交易公平性,促進程序化交易規范健康發展。
田利輝表示, 《實施細則》通過明確程序化交易的規則和要求,有助于維護市場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例如,要求程序化交易者披露其交易策略和風險控制措施,有助于其他市場參與者了解市場動態。通過監管程序化交易,減少市場操縱和不公平交易行為,保護中小投資者免受不正當交易行為的影響。同時,通過提高市場透明度,幫助中小投資者做出更明智的投資決策。
中國小康建設研究會經濟發展工作委員會專家余偉也認為,《實施細則》是對程序化交易的進一步監管和規范,有利于發揮其市場價格發現的優勢,維護市場公平,促進市場良好發展。
據了解,《實施細則》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14日。北交所方面表示,北交所將認真做好反饋意見的收集、梳理和吸納工作,在進一步修改完善《實施細則》后正式發布。下一步,北交所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夯實制度基礎,嚴格履行職責,持續加強程序化交易行為監管,促進程序化交易規范有序發展,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此外,北交所將根據《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相關監管要求,加快研究制定高頻交易差異化收費制度,修訂前期發布的程序化交易報告通知,并適時以適當方式發布程序化異常交易行為監控標準。
實施細則,北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