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深市B轉H這樣實施
摘要: 12月29日,深交所表示,為規范深圳市場境內上市外資股轉為境外上市外資股,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以下簡稱B轉H)相關的登記存管和交易結算業務,深圳證券交易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12月29日,深交所表示,為規范深圳市場境內上市外資股轉為境外上市外資股,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以下簡稱B轉H)相關的登記存管和交易結算業務,深圳證券交易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聯合制定并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B轉H業務實施細則》,自2024年1月8日起施行。
來源:深交所網站
《細則》共九章四十九條,主要包括制定依據、跨境轉登記基本原則、股份存管和明細維護的流程安排、交易委托關系和指令傳遞、清算交收的步驟和集中履約保障、公司行為服務的范圍和方式、前端監控和結算風險管理及措施等內容,并對突發性事件的處理進行了原則性的規定。
明確交易路徑
《細則》對B轉H交易路徑、清算交收等方面內容做出規定。
對于B轉H的交易路徑,《細則》明確,上市公司根據股東大會方案,選擇一家香港證券公司作為在聯交所賣出股份的經紀商。投資者持有的H股存管于中國結算在香港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中,并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義登記于發行人的股東名冊。投資者通過境內券商提交H股的賣出交易委托指令,經深證通提供的訂單路由,由上市公司選擇的香港證券公司報送至聯交所進行交易。
在跨境轉登記方面,《細則》明確,上市公司先完成深市B股終止上市及B股退出登記,再到香港市場進行股份登記。對于B股退出登記前被質押、凍結的股份,B轉H后經上市公司申報質押、凍結仍有效的,原辦理主體應當做好數據維護。
在清算交收方面,中國結算根據香港證券公司經由深證通發至境內的成交明細數據進行資金清算。H股交易日后第一個聯交所交收日,中國結算與香港證券公司通過香港結算系統進行預對盤;H股交易日后第二個聯交所交收日,中國結算與香港證券公司以實時貨銀對付方式完成證券和資金交收。中國結算根據清算結果于H股交易日后的第二個聯交所交收日完成與境內結算參與人的證券和資金交收,遇境內假期則順延至假期后首個H股交收日。
明確風險管理規定
此外,《細則》還對風險管理和應急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在風險管理方面,《細則》明確,在境內交易的投資者不可賣空,境內證券公司和香港證券公司分別進行確認證券足額和總額控制。因證券公司前端檢查監控失敗出現投資者賣空的,香港證券公司進行補購,價差與罰息等由責任方承擔。
在應急處理方面,《細則》指出,因突發性事件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交易不能正常進行的,深交所可以決定暫停部分或者全部交易,并通知中國結算暫緩相應交收業務,向市場公告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深交所對于境內證券公司在發送股份委托指令和接收成交回報過程中,以及對投資者持倉前端檢查監控過程中違反《細則》的,可以參照會員管理相關規定采取相應自律監管措施。
完善交易前端監控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發布《細則》屬于制度優化。此前的2013年10月,中國結算發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B轉H境內業務指南》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B轉H境內業務投資者操作指南》,指導深市上市公司實施B轉H業務。
在深交所和中國結算的共同參與下,深市建立了成熟的B轉H業務技術系統和交易路徑,3家公司已實施完成B轉H業務,其中2家由中國結算承擔托管人職責。
深交所表示,為進一步完善交易前端監控機制,優化業務實施流程,明確會員管理職責,深交所聯合中國結算在現行業務指南基礎上制定發布《細則》,以更好規范中國結算托管模式下的B轉H業務。
此前,深交所與中國結算向深圳市場B轉H上市公司和全部證券公司征求意見,共收到19條反饋,合并同類意見后共17條,其中9條屬于解釋說明事項。深交所與中國結算對與規則制定相關的8條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采納了其中5條合理意見,對《細則》作出相應修訂完善,其他3條意見暫未采納,后續將視市場發展情況進一步研究考慮。
審讀:彭 勇 編輯:于紅波
結算,證券公司,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