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蕭山卓悅私募基金管理法定代表人,公司存在未健全公平交易機制和防范利益沖突機制等,接收警示函
摘要: 2024年6月14日,浙江證監局公告,杭州蕭山卓悅私募基金管理的法定代表人杜雪沖因未健全公平交易機制、防范利益沖突機制,部分基金未按照基金合同約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024年6月14日,浙江證監局公告,杭州蕭山卓悅私募基金管理的法定代表人杜雪沖因未健全公平交易機制、防范利益沖突機制,部分基金未按照基金合同約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被認定為未勤勉謹慎履行相關職責與義務。浙江證監局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對杜雪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杜雪沖需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7日內向監管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采取有效措施,杜絕公司再次發生此類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