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備案指引新政出臺,對一二級估值倒掛北交所上市公司影響幾何
摘要: 貝殼財經訊(記者黃鑫宇)“北交所深改19條”提出一攬子針對性舉措,其中關于私募股權基金在投資端的“放開”舉措,引起機構的持續關注。近日,隨著中基協私募備案指引一系列新政的出臺,
貝殼財經訊(記者黃鑫宇)“北交所深改19條”提出一攬子針對性舉措,其中關于私募股權基金在投資端的“放開”舉措,引起機構的持續關注。近日,隨著中基協私募備案指引一系列新政的出臺,私募股權基金可增持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的要求被行業監管方進一步明確。對此,有投研機構認為,此舉將有利于一二級估值倒掛的北交所上市公司估值修復。
事實上,私募股權基金一直是新三板的重要參與主體。在9月28日中基協私募備案指引新政出臺前,涉及私募股權基金對北交所股票減、增持的要求,主要體現在被稱為《上市規則》及“北交所深改19條”這兩個文件中。
2021年10月30日,在宣布設立的58天后,經證監會批準,北交所制定并發布了《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即《上市規則》)。按其要求,私募股權機構在公司登陸北交所前,直接持有或可支配表決權股份比例不到10%的,無需限售12個月。
但隨著掛牌企業在北交所實現上市,私募股權基金不能繼續買入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即只能單邊賣出的情況一直持續。記者此前在與北交所上市公司和私募投資機構采訪時也注意到,調整私募股權基金“只能賣出、不能買入”北交所股票的呼聲較多。
例如,某北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告訴記者,他們一直建議“開放一級市場機構(直接)購買北交所股票的限制”。他們認為,此舉既有利于改善中小市值企業流動性偏弱的問題,也會讓更多的一級市場投資機構分享到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在北交所成長的紅利。
這一局面在北交所設立兩周年紀念日到來前夕,迎來重大調整。
9月1日,證監會正式發布《關于高質量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意見》(“北交所深改19條”)。其中要求,允許除創業投資基金(VC)之外的私募股權基金(PE)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其上市前已投資的企業在北交所發行的股票。
立足于北交所上市中小企業大都處于成長期的實際,證監會發言人對此條款解釋時認為,允許私募股權基金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其上市前已持有的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有利于更好促進“投早投小投科技”。
而為了落實差異化監管要求,在中基協9月28日晚出臺的《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指引第2號——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中,進一步就私募股權基金“買入”北交所股票進行明確。
其第十三條規定,私募股權基金“投資上市公司股票的,應當通過定向增發、大宗交易和協議轉讓等方式,不得參與公開發行或者公開交易,但所投資公司上市后基金所持股份的未轉讓及其配售部分和所投資公司在北京證券交易所(即北交所)上市后基金增持部分除外”。
投研機構認為,允許除VC之外的私募股權基金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其上市前已投資的企業在北交所發行的股票這一政策直指北交所“痛點”。
申萬宏源的研報顯示,從新三板歷年的融資額看,2016年最高峰時曾達到1390.89億元;而2023年前7個月里,新三板的融資額也達到了113.87億元。
“(很多)北交所公司至少在新三板做過1000萬(元)以上的融資,不少公司具備PE股東,但這些股東在公司上北交所之后,只能減持,不能增持,造成在一二級估值倒掛時沒有很好的估值穩定器。”銀河證券分析師范想想對此指出。
隨著私募股權基金增持北交所股票被進一步明確,銀河證券認為,將有利于一二級估值倒掛的公司估值修復。這些股票也將成為北交所市場中“存量轉增量”的一股力量。
北交所,私募股權基金,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