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募基金業務存在多項違規 長興私募及法定代表人遭罰
摘要: 8月18日,浙江證監局發布公告稱,經查,發現長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興私募”)在開展私募基金業務中,存在管理的部分基金投資者適當性匹配不規范,
8月18日,浙江證監局發布公告稱,經查,發現長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興私募”)在開展私募基金業務中,存在管理的部分基金投資者適當性匹配不規范,未進行合格投資者承諾;管理的部分基金未按合伙協議約定進行投資冷靜期回訪;管理的部分基金未按合伙協議約定進行信息披露;部分基金賬戶的管理不規范;為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介紹客戶并收取費用等違規情況。
對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長興私募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而沈云鋒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勤勉謹慎履行相關職責與義務,對公司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私募基金,長興,浙江證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