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新三板評論人周運南:13個月可北交所上市的“領航計劃”升級落地為“直聯機制”
摘要: 近日,北交所和全國股轉公司召開了全體證券公司專項培訓會,詳細介紹了掛牌上市直聯審核監管機制(簡稱直聯機制),超百家券商的近千名投行和新三板業務負責人參會。聯動“掛牌審核—日常監管—上市審核”等各環節,
近日,北交所和全國股轉公司召開了全體證券公司專項培訓會,詳細介紹了掛牌上市直聯審核監管機制(簡稱直聯機制),超百家券商的近千名投行和新三板業務負責人參會。聯動“掛牌審核—日常監管—上市審核”等各環節,在掛牌期間夯實規范運作基礎的前提下,著力提高發行上市環節審核質量與效率,形成優質企業申報北交所上市的“快車道”。通過直聯機制,預計優質企業可以實現常態化掛牌滿一年后1-2個月內在北交所上市(即“12+1”“12+2”)。筆者發現, “直聯機制”就是之前北交所研究中“領航計劃”的升級落地版。
“領航計劃”一詞最早出現在7月23日,北交所副總經理張梅出席“2022中國上市公司論壇”時表示,為進一步便利優質企業登陸北交所,正在研究實施“領航計劃”,以更好發揮市場一體化管理優勢。通過加強掛牌準入、持續監管、上市審核等各環節的內部協同,夯實前端審核監管基礎,提升后端上市審核效率,幫助優質企業上市預期“更明確”、上市時間“更快速”、上市過程“更順暢”,真正實現優質企業掛牌12個月后可以12+1、12+2“直通北交所”。
最近一次出現在11月23日的2022金融街論壇年會上,北交所董事長周貴華在致辭時指出,打造一條“預期更明、效率更高、包容更強”的中小企業上市路徑,將深入推進“領航行動”,不斷完善制度機制流程,改進服務,讓優質企業更快上市、更好發展,努力打造一批在創新發展、公司治理、規范經營等方面具有引領性的標桿企業。
何為“12+1、12+2直通北交所”,筆者認為“12”是指在新三板掛牌滿12個月,這也是申請北交所的必要條件;“+1”或“+2”是指第13或第14個月;直通北交所是指在北交所過會甚至上市;綜合在一起,就是指優質的中小企業最快可以實現僅用13個月完成掛牌新三板并成功上市北交所。今年三季度,華嶺股份和中科美菱就曾經經創下了37天過會北交所的最快歷史紀錄。
筆者從媒體了解到,直聯機制在企業客觀條件、主觀意愿、中介機構執業質量以及審核流程等四方面設置了具體規定。
一、客觀條件方面:一是著眼于推動企業掛牌滿一年后快速上市的目標,要求相關企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北交所市場定位,不得為金融、類金融、房地產企業,不得為產能過剩行業或者《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的淘汰類行業,不得為學前教育、學科類培訓業務企業,申報掛牌時滿足北交所四套上市財務指標之一,并在直聯機制適用申請書等文件中明確擬適用的具體申報標準,掛牌報告期內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等發行上市負面清單情形。二是充分體現服務國家戰略、支持科技創新的導向,優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相關服務業等戰略新興產業領域的企業適用直聯機制。
二、主觀意愿方面:允許企業自愿選擇、自愿參與,申請掛牌同時提出直聯機制適用申請。同時,有明確的北交所發行上市計劃,申報掛牌前已與券商、會所、律所等中介機構簽訂發行上市服務協議,計劃在掛牌后18個月內提交發行上市申報文件。此外,企業應自愿接受并配合各項審核監管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上市盡調方面,掛牌后一個月內制定盡調計劃,每兩個月報告一次進展情況,提交規范問題清單并督促按期整改;文件編制方面,掛牌后6個月、12個月各提交一次招股書草稿,董事會召開后披露招股書草稿并提交申報文件草稿;風險揭示方面:掛牌環節以臨時公告形式對上市不確定性進行風險揭示,掛牌后及時披露上市情況進展,出現進度不及預期等情形的,掛牌公司應當及時披露,主辦券商應當進行風險揭示;輔導監管方面,原則上應在掛牌后6個月內提出輔導備案申請。
三、在中介執業方面:券商、會所、律所等中介機構已確定發行上市項目簽字負責人并由其作為簽字人員開展掛牌推薦業務。要求保薦機構項目組經驗豐富,至少有一名保薦代表人有過兩家及以上IPO(含精選層)保代簽字經驗。掛牌期間中介機構團隊穩定,不得出現任意一家中介機構變更或者任意一家中介機構兩名項目負責人均發生變更的情形。
四、在審核流程方面:北交所和新三板內部對直聯企業全鏈條審核、監管、服務工作進行集中歸口管理,實現各業務環節的無縫對接,支持直聯企業掛牌滿一年后迅速完成發行上市流程。具體來看,北交所和新三板打破條線分割,組建專職部門,制定專門規程,切實提升審核效率。內部實施審核監管流程再造,對直聯企業審核、監管、服務等工作進行集中歸口管理,盡可能降低不同業務部門、不同工作人員“各管一段”帶來的內部溝通協調成本,實現掛牌準入、持續監管、融資并購、發行上市等各個環節的標準對接、程序對接、信息對接。對直聯機制的適用情形、工作流程、制衡安排、紀律要求等予以明確。
北交所強調,直聯機制是北交所基于和新三板一體發展的市場結構,對內部審核監管流程的再造,不涉及到業務規則、審核標準的調整。直聯機制不是邀請制,不存在人為挑選企業問題,相關標準、程序等在內部工作規程中均有明確規定,已通過券商培訓等方式向市場明確。另外,直聯機制不是“綠色通道”、更不是“保送班”,與一般審核程序不存在套利空間,通過一般審核程序無法在北交所上市的企業也不可能通過直聯機制上市。
目前,瑞能半導體和萬達軸承成為了首批直聯機制項目,已分別于12月5日、12月11日提交了申報文件。全國股轉公司均于首個工作日完成了受理工作,并分別于12月7日、12月13日發出首輪反饋意見,首輪反饋用時分別為2天、1天,掛牌環節審核效率大幅提升。
筆者認為,直聯機制作為北交所的“企業強市戰略”之一,重點是吸引和支持優質中小企業掛牌新三板并上市北交所,打造一條“預期更明、效率更高、包容更強”的創新型中小企業上市“快車道”,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整體質地,促進北交所高質量擴容。
(文章來源:新華財經)
(原標題:資深新三板評論人周運南:13個月可北交所上市的“領航計劃”升級落地為“直聯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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