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改名改成了什么?中石化改名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摘要: 中石化改名改成了什么?2020年2月21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在上海清算所宣布,經國務院國資委批準,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由國有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更名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中石化改名改成了什么?2020年2月21日,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在上海清算所宣布,經國務院國資委批準,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由國有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更名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當然,如果你對中石化有所了解,這一變化實際上是在2018年8月實施的(2018年8月,根據國務院中國石化集團公司辦公廳《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進行了重組和更名),這次只是因為中石化想發行短期債券,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規定進行補充公告。
中石化改名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設立全民所有制企業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法》設立的,沒有股東,只有主管機關,股份有限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成立,有股東、對應董事、董事會等。
全民所有制企業只有黨委、工會和職代會,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政府直接任命,政府更多地參與企業的業務發展;有限公司設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即新的第三次會議)。股東一般只派董事,董事委派自己的管理層來經營。簡單來說,改革后,政府直接任命的人數減少了,對企業的干擾也減少了。通過公司制度改革,投資者所有權和企業經營權分離,更有利于促進國有企業真正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律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這也是這次重組的最大目的。
2、全民所有制企業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比如企業經營不好,無論欠多少外債,股東都要承擔全部債務;有限責任公司有有限債務承諾,一般不超過公司注冊資本。比如企業注冊資本1000億,公司破產欠1萬億外債,那么股東最多承擔1000億的責任。這有利于中石化的合作伙伴認真評估公司(中石化)的實力,開展合作,而不是盲目相信企業,相信有政府背書,忽視中石化的業務風險,進一步規范和促進中石化的運營。
3、公司改制不屬于公司破產,債權債務的原承擔是正常的經營行為。此次重組的主要目的是進一步推動中石化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風險、自我約束的獨立市場主體。
以上是中石化改名的相關知識,此外,也可以關注設立分公司,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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