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財產性收入指的是什么?居民財產性收入有包括哪些內容?
摘要: 中國居民財產性收入一般可分為動產性收入(如銀行存款、貴重證券,等)。)和房地產(如房屋、車輛、收藏品等。)歸家庭所有,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紅利、租金、專利收入、財產增值收入、轉讓財產凈收入。財產性收入是衡量一個國家社會財富的重要指標。
中國居民財產性收入一般可分為動產性收入(如銀行存款、貴重證券,等)。)和房地產(如房屋、車輛、收藏品等。)歸家庭所有,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紅利、租金、專利收入、財產增值收入、轉讓財產凈收入。財產性收入是衡量一個國家社會財富的重要指標。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多渠道增加農村居民財產性收入”,這是黨的十七大報告首次確定“為更多人擁有財產性收入發展創造經濟條件”后的又一政策亮點,對于學生有效提高保障和改善社會民生、不斷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之間具有中國十分重要的現實生活意義。
首先,要依法加強對公民財產權的保護。《憲法》第13條規定“公民個人合法的私有企業財產安全不受侵犯。國家依法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和繼承權。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公民的私有財產,并給予補償。”《物權法》第65條規定“私人企業合法進行儲蓄、投資和其他經濟收入受法律環境保護。”依法確認居民財產性收入受法律保護,明確依法征收或者征用的國家補償原則。此外,還有相應的法律來規范和保障居民有權使用的房屋、土地和資源的轉讓。這些法律為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后,要進一步發展完善中國公民財產權保護主義制度,為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創造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法律工作環境。特別是在拆遷、征地和征收公民財產的過程中,要依法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和財富增值權不受侵犯。
二是要更加注重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完善管理制度文化建設。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基本形成,除勞動以外的生產要素的份額有所增加。2011年,財產性收入占我國城鎮居民收入的比例不到3%,主要來自利息、房屋租賃收入、分紅和獎金收入。未來通過多種渠道增加收入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投資理財產品。目前,儲蓄、債券、保險和理財產品仍是居民財產性收入的主要來源,股票、期貨,黃金和外匯市場收入也是如此。因此,要適度擴大存貸款利率浮動區間,逐步縮小存貸款利差,保護存款人權益;繼續規范資本市場,重視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通過創新金融體系、加強投資理財渠道監管、規范交易方式、探索網上交易模式,讓居民擁有更加多樣化的理財工具和產品;加強上市公司監管,規范分紅股東持續回報制度。第二,產業投資和租賃服務。如房屋租賃、參股或參股合作企業分紅、投資收藏品、房地產等市場,還明確了房地產權、抵押、轉讓、出售、租賃,甚至形成可交易金融資產。因此,要完善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加強對企業投資租賃行為的服務、指導和規范進行管理,維護良性發展運行的市場經濟秩序,保護民間投資的合法權益。
三、農民不同于城市居民,他們可以利用土地等資源獲得家庭經營收入、農民工工資收入、以及少量的資本市場收入。因此,政府應繼續完善農產品價格保護制度和農業補貼制度,提高農民的職業技能和創收能力,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增加轉移收入。在增加財產性收入方面,要依法保護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在自愿補償和依法加強服務的基礎上,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允許農民以分包、租賃、交換、轉讓和股份合作等形式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社區合作和專業合作,拓寬農民的租金、股息、紅利等產權。完善征地管理制度,提高中國農民在土地資源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隨著我們中國社會城市化發展水平的穩步提高,越來越多的富裕農民將像城市居民一樣,在金融企業產品、工業等投資管理領域可以獲得更多的居民財產性收入。
居民財產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