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征收標準,哪些個人收入不用繳納?不繳納個稅的后果
摘要: 個人所得稅是在征收管理個人所得稅過程中,調整稅務機關與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那么個人所得稅征收標準是什么?
個人所得稅是在征收管理個人所得稅過程中,調整稅務機關與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那么個人所得稅征收標準是什么?
個人所得稅征收的標準是:
1、居民個人的綜合收入,應納稅所得額以每個納稅年度的收入減去支出6萬元,余額經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勞務報酬、報酬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月收入扣除費用50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每一納稅年度總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后的營業收入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物業租賃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所得稅征收標準:哪些個人收入不用繳納?
1、獨生子女補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規定,個人按照規定標準獲得的獨生子女補貼和兒童保育補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和津貼或者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的項目,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生育津貼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規定,生育婦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照人民政府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獲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者其他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3、旅行津貼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規定,車船津貼不屬于工資薪金補貼和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4、生活補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規定,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屬在正常生活中出現一定困難的,其工作單位按國家規定從留成福利基金或工會經費中支付的臨時生活困難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不交會有什么后果?
一般來說,個人所得稅是由單位繳納的,即單位從員工工資中扣除個人收入,支付給稅務部門。但有時稅務系統出現問題,或者單位出現財務差錯,個人所得稅需要員工自己繳納。
如果個人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務系統會把你拉入黑名單,后果是不利的。被稅務系統列入黑名單,去銀行貸款和辦理信貸相關業務時處處受限,個人信用系數也受到連帶影響。不管什么原因,如果你交了所得稅,去了稅務機關,稅務機關只會認系統,毫不留情的把你列入黑名單。
所以一定要維護好自己的信用。未來信用指數會越來越值錢,沒有信用就很難前行。
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即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申報納稅、報送納稅資料的,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未申報納稅,造成欠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并處以欠繳或者少繳稅款50%至5倍的罰款。這種處罰屬于行政處罰,犯罪不夠違法的,稅務行政機關作出的處罰不需要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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