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交款是什么,其他應交款和其他應付款的不同之處
摘要: 最近很多人問小編其他應交款是什么,大家之前可能在企業披露的會計報告中也有看到過其他應交款,其實它也屬于企業的一項應交款項,但是它現在已經取消了,現在有一個就是其他應付款,這兩者一定要注意區分
一、其他應交款是什么
其他應交款是指企業需要向國家繳納的各種基金,不包括應繳納給基金的稅款,主要包括教育費附加和車輛購置費附加。
2006年,新會計準則取消了“其他應交款”。“其他應交款”和“應交稅金”合并為“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和礦產資源補償費不再計入“其他應交款”。
首先,本科目核算除應交稅金和應交利潤以外的小企業應繳納的各種基金,包括應交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住房公積金等。
第二、按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各類基金,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deposit”科目。
第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支付類型設置,明細核算。
第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繳納的其他基金;在期末,如果是借方余額,它反映的是小企業支付更多的其他基金。
關于其他應交款是什么,現在大家應該清楚了,我們再來看一下其他應交款和其他應付款的不同之處。
二、其他應交款和其他應付款的不同之處
首先,會計準則的定義不同
1.“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從其他單位或個人處應付和暫收的款項,如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材料的應付租金、收到的存款等。包括:
(1)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和包裝材料應付租金;
(二)員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
(3)收到的存款(如收入套餐存款等)。);
(四)應付給下級單位和個人的暫收款項;
(5)其他應付和暫收資金。
2.“其他應交款”科目核算企業除應交稅金和應付股利以外的各項基金,包括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應交住房公積金等。(2006年新會計制度實施后,該賬戶已被注銷。
3.企業按照規定計提的工會經費,借記“管理費用——工會經費”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科目。
第二,會計內容不同
(一)其他應交款的核算
1.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需要向國家繳納的各種基金,不包括應繳納給基金的稅款,主要包括教育費附加和車輛購置費附加。
2.為了正確反映和監督企業向國家支付各種費用義務的產生和消失,企業應設立“其他貢獻”科目。本科目貸方反映企業應向國家支付的各項費用和義務的發生情況;借款人用于反映各種費用的支付情況;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表示期末企業應支付但未支付的費用,在資產負債表中的流動負債項目下單獨列示。
(二)其他應付款的會計處理
1.其他應付款是指除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付工資、應付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外,公司應付和暫收的各種款項,主要包括已收存款、應付租金、應付補償金和應付工會經費。
2.為了正確反映和監督各種其他應付款的發生和消失,公司應設立“其他應付款”賬戶。本科目貸方反映企業其他應付款的生成;借款人用于反映各種其他應付款的支付情況;期末余額通常記在貸方,表示期末企業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
以上就是其他應交款是什么,其他應交款和其他應付款的不同之處的全部內容
其他應交款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