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撫養費標準是多少,撫養費有哪幾種支付方式?
摘要: 父母有贍養子女的義務。在孩子不能獨自生活之前,父母需要給孩子生活費、教育費、醫藥費等必要的費用。有孩子的夫妻打算離婚時,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的支付成為雙方必須達成的條款,那么,離婚撫養費標準是多少呢?對此有疑問的,專業律師可以進行離婚案件知識講解?。
父母有贍養子女的義務。在孩子不能獨自生活之前,父母需要給孩子生活費、教育費、醫藥費等必要的費用。有孩子的夫妻打算離婚時,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的支付成為雙方必須達成的條款,那么,離婚撫養費標準是多少呢?對此有疑問的,專業律師可以進行離婚案件知識講解。
離婚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子女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如果有固定收入,撫育費一般可以按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繳納,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可適當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沒有固定收入的,根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撫育費數額,可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撫養費數額確定后,涉及到如何履行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通常采用以下兩種方式:
一、一次性付款
雖然有人認為這種支付方式應該謹慎使用,但目前由于人民經濟收入大幅增加,工作頻繁調動,也考慮到法院執行的效率,當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時,經常采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法被大多數當事人接受。
二、定期付款和實物折扣
定期付款一般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材料折扣往往適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支付或實物折扣一般以十八周歲為基數,即具體數字為每月或每年撫養費金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周歲,計算一次性支付總額,子女撫養費法律生效后,由于生活的多變性,當父母經濟狀況、贍養能力、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要求增加、減少或者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原因包括:
1.原撫養費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由于孩子的疾病和上學,實際需求已經超過了最初的數額。
如果在上述原因后,不撫養孩子的一方,如果不增加費用,由撫養方承擔,顯然是不公平的,當然,生活費和教育費都要從實際出發。涉及數量較大的,必須由雙方協商確定,否則由決定人之一承擔,現在比較突出的是擇校費,比如農村孩子送貴族學校,一次性支付5萬元和10萬元,雙方協商如何承擔費用。
至于減免撫養費,主要是針對提供者支付能力下降,經濟收入減少;或者18歲以下的子女,但已經賺取了勞動收入,能用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自己的生活,目前,在實踐中,更多的付款是按月支付的,因此撫養費的增加通常占絕大多數,從以上可以看出,不實際撫養子女的一方是否有固定收入,將直接影響子女撫養費的計算標準。
離婚后一方不付撫養費怎么辦?
(1)一方無收入或下落不明,使另一方無法獲得撫養費的,可以用其財產沖抵撫養費。
對非撫養方有減少支付的,他可以減少支付。減少支付主要是指支付方因長期患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困難,無力按原金額支付,且撫養方能夠承擔大部分子女撫養費,可以請求減少支付。
(2)一方當事人對人民法院關于撫養費的判決、裁定不服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一方不執行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必須以原協議為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責令對方履行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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