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消費品:歷經波瀾終落地 跨境電商喜迎政策利好
摘要:
事項11月21日,國務院常務會決定延續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并擴大范圍,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政策,將進口政策擴大到北京、沈陽、南京等城市。具體包括:
1、從明年1月1日起,延續實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現行監管政策,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而按個人物品監管。
2、將政策適用范圍從之前的杭州等15個城市擴大到北京、沈陽、廈門等22個新設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的城市。
3、在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清單內商品實行限額內零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按法定應納稅額70%征收基礎上,擴大享受優惠政策的商品范圍,新增63個稅目商品。4.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限額上限,單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每人年度交易限值由2萬元提高至2.6萬元。
4.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限額上限,單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每人年度交易限值由2萬元提高至2.6萬元。
評論:
歷經波瀾終落地,跨境電商零售業務迎實質政策利好。從2016年4月8日稅收改革及正面清單推出以來,針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政策歷經多次變化:從清單推出熔斷、過渡期監管到政策延期,其核心在于對商品是按一般貨物抑或個人物品監管,前者因通關單限制進口門檻極高。本次高層決定延續了此前進博會上商務部領導延續當前按個人物品監管的政策態度,并且針對適用城市范圍、商品品類范圍以及交易限額均作了大幅的優化和放開,本質上肯定了促進跨境進口電商發展的政策方向,對跨境電商零售業務發展形成重大實質利好,為海外進口品牌、跨境電商平臺發展提供新機遇,亦有利于規范其他海淘渠道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