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債計劃是做什么的?保債計劃投資范圍是怎么規定的?
摘要: 保債計劃稱為保險債權計劃,是指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起設立的投資產品。保險公司和其他客戶通過發行投資計劃的受益憑證募集資金,投資國家重點基礎設施和其他房地產項目,以及按照約定支付本金和預期收益的金融工具。
保債計劃稱為保險債權計劃,是指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起設立的投資產品。保險公司和其他客戶通過發行投資計劃的受益憑證募集資金,投資國家重點基礎設施和其他房地產項目,以及按照約定支付本金和預期收益的金融工具。
保債計劃是一種非標準債權融資形式。發起人是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通過發行投資計劃受益憑證向保險公司等客戶募集資金。一般來說,債務擔保計劃具有長期性和低成本的優勢。該債權計劃很好地滿足了資金,保險支持國家基礎設施和重點行業建設的投資安全性、盈利性、流動性和資產負債匹配性的要求,得到了監管部門的認可和支持。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保債計劃實施注冊制,且計劃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內部信用評級和信用管理能力要達到監管標準,并具備管理受托第三方資產的業務能力。實行嚴格的賬戶分離,資金,會計和管理人員等。
保險機構投資保債計劃在向中國保監會報告時應當包括債權計劃、各級管理人員的績效狀況、整體資產配置的變化、信用評級體系的運行狀況、內部信用評級標準等。
另外,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受托投資債權的投資計劃應當符合委托機構投資指引的要求,自有資金投資債權的投資計劃余額不得超過自有資金的5%。
不過近年來,保險公司債券投資限制范圍有所放寬,擴大到自主選擇購買經相關部門批準認可發行的信用等級在AA級以上的公司債券;保險公司投資債券的比例將從總資產的10%提高到20%。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債保計劃投資項目符合國家發展戰略規劃和產業政策,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和經濟價值,關系國計民生,屬于鼓勵發展的行業或產業。保證利率比例不得低于4倍,內部收益率不得低于債權投資計劃的預期收益率。
一般情況下,在債務投資計劃期限內,未完成項目的投資余額不得超過銀行實際發放的貸款金額,已完成項目的投資余額不得超過銀行貸款余額的4倍。同一償債單位投資余額不得超過單個項目總投資的40%。
就企業債券市場而言,我國企業債券市場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保險公司是重要的機構投資者。擴大保債計劃的范圍和比例,將進一步促進公司債券市場的發展。
保債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