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證監局:對四川德文會計師事務所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摘要: 券中社1月17日17日,四川證監局披露一則行政監管措施,在獨立性專項檢查中,發現四川德文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四項問題:一是與相關公司簽訂的審計業務約定書存在或有收費條款,
券中社1月17日17日,四川證監局披露一則行政監管措施,在獨立性專項檢查中,發現四川德文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四項問題:一是與相關公司簽訂的審計業務約定書存在或有收費條款,如約定部分審計費用需要委托方認可審計報告后才能支付;二是未完善或建立與公眾利益實體審計業務有關的關鍵審計合伙人輪換機制,也未見對關鍵審計合伙人進行輪換的記錄;三是未建立監控和整改程序相關機制,也未設計、運行、監督和維護與獨立性相關的監控程序,主要負責人未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評價;四是未向所有需要按照相關職業道德要求保持獨立性的人員獲取其已遵守獨立性要求的書面確認。此外,該所還存在事務所及執業人員買賣股票的管理不規范、合伙人考核管理不到位等情形。
根據相關規定,四川證監局對四川德文會計師事務所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此外,該所首席合伙人(或主任會計師)被要求接受監管談話。
獨立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