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繞道減持”?證監會回應
摘要: 證監會再對減持表態,這一次是針對離婚“繞道減持”。近期,市場上出現多起上市公司股東因離婚分割所持公司股份事件,特別是在AI領域,更是炒起了一波離婚熱潮,而且多數是男方“凈身出戶”、女方拿股票的離婚方案
證監會再對減持表態,這一次是針對離婚“繞道減持”。
近期,市場上出現多起上市公司股東因離婚分割所持公司股份事件,特別是在AI領域,更是炒起了一波離婚熱潮,而且多數是男方“凈身出戶”、女方拿股票的離婚方案,這也引發了投資者關于“假離婚、真減持”的質疑。
根據金杜研究院統計,上半年上市公司至少公告股東離婚分割股份案8件,離婚后計劃或實際減持股份案件9件(去重后15件)。其中10件的離婚股東為上市公司實控人或一致行動人。
證監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不得以任何方式規避減持限制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8日表示,股份減持是股東享有的基本權利,但上市公司大股東(即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監高作為“關鍵少數”,在公司經營發展、治理運行中負有專門義務和特殊責任,應當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自覺規范減持行為,不得以離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規避減持限制。
此外,大股東、董監高因離婚、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終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各方應當持續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及交易所相關業務規則中關于股份減持的有關規定。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督促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嚴格落實監管要求,發現違法違規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事實上,這并不是證監會第一次對上市公司股東離婚分割公司股份事件進行監管。此前,證監會曾發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對相關人員的減持行為進行了規范。同時,交易所也發布了相關業務規則,對股份減持的程序和方式進行了規定。
即使離婚依舊要合并計算
據了解,“關鍵少數”需持續共同遵守轉讓期限的限制性規定,信息披露特別是預披露的要求(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并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以及賣出數量方面關于減持額度的規定(上市公司大股東在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等)。
“比如,一個持股20%的股東,按照上述規則,其減持行為將受到限制,需預先披露減持計劃,并按每3個月不能超過1%減持。但離婚后,假如一個人分了16%,另一人分了4%。一方分到4%,不是大股東,不在規則規制范圍,就可以不用預披露、不用執行減持額度限制。這就存在一些上市公司大股東以離婚方式規避減持限制的可能。”一位市場人士說,證監會此次明確了相關規則——即使離婚,依舊要合并計算,將有效解決上述問題。
專家表示,理論上,無論借助哪種形式,股東身份發生何種變化,都不應借機規避減持限制,都應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承擔原主體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股東因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終止、公司分立等非交易過戶形式減持,與自然人股東離婚減持原理類似,都存在繞道規避股份減持有關規定的可能性,因此一并納入規制,適用相同監管要求。
A股離婚“大戲”頻出
值得注意的是,離婚分割公司股份事件在上市公司中并不罕見。這不僅給公司的治理結構和經營穩定帶來影響,也給市場的公平性和信心帶來了質疑。今年以來,前有三六零(601360)周鴻祎的90億分手費,后有昆侖萬維(300418)實控人前期減持“補貼”公司。
除了上述兩家高熱度A股上市公司以外,據不完全統計,年內,宣布實控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離婚的A股上市公司還包括富邦股份(300387)、彤程新材(603650)、科信技術(300565)、回天新材(300041)、通合科技(300491)、賽騰股份(603283)、卓勝微(300782)。有的實控人離婚后,女方隨即開始“億元套現計劃”,有的實控人前腳剛離婚,后腳便因操縱市場被刑事拘留。
若進一步看今年的“離婚減持”,一個有趣的現象是這其中基本都是與AI相關的公司,并且離婚或減持時機都在公司股價暴漲之時。二級市場數據顯示,隨今年人工智能浪潮掀起,不論是AI頭部企業昆侖萬維、三六零,還是蹭上AI概念的賽騰股份、通合科技等,股價都經歷了一輪猛漲,其中昆侖萬維股價年內累計最大漲幅接近四倍;賽騰股份累計最大漲幅超三倍;三六零股價年內累計最大漲幅超兩倍,4月創近兩年來新高。
針對這一情況,證監會在加強監管的同時,也呼吁上市公司股東在離婚分割所持公司股份時,應當秉持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規避減持限制,不得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利益。
此外,證監會還將加強與司法機關、證券交易所等部門的協作,共同打擊違法違規減持行為,維護市場的公平和秩序。
綜合:證監會網站、海南日報、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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