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遺產稅、資本利得稅等越來越近了嗎?財稅專家這樣看
摘要: 8月17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召開,研究扎實促進共同富裕問題,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做好金融穩定發展工作問題。會議指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
8月17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召開,研究扎實促進共同富裕問題,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做好金融穩定發展工作問題。
會議指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并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目標扎實邁進。
連日來,共同富裕、三次分配等議題成為公眾熱議的焦點。如何理解三次分配?如何讓所有人參與到實現共同富裕的進程當中?企業應當沿著哪些方向去做?為了實現共同富裕目標,在稅收、社保等領域會有哪些政策出臺?房產稅、遺產稅、資本利得稅等距離我們越來越近了嗎?對于中高收入群體的影響如何?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和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都認為,推進共同富裕,關鍵仍在初次分配。開征房地產稅、遺產稅等財產稅是大勢所趨,但對其調節貧富差距的期待不宜過高。
人本邏輯下,公平與效率不再是“蹺蹺板”
“理解共同富裕,常用的理論概念是效率與公平,這次會議特別強調,要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以前有說法叫作‘效率為主兼顧公平’,但現在并沒有倒過來提‘公平為主兼顧效率’?!眲⑸邢Α吨袊洕芸酚浾哒f,在對于效率與公平關系的理解上,過去在理論界似乎形成了一種共識,普遍認為二者是“蹺蹺板”,要重視效率,可能會有失公平,但這實際上是基于物本邏輯得出的。而若從物本邏輯轉到人本邏輯,也就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促進所有人的自由全面發展,落實到人的發展上來,公平與效率就可以融合。
劉尚希進一步分析稱,社會所有人的能力都普遍提升了,就業、創業、創新能力就得到了提升。過去相當一部分人只能從事簡單勞動,現在可以承受復雜勞動,從而創造更多價值,收入就會水漲船高,同時帶動經濟轉型和效率提升,如此一來,效率與公平就融合了。因此,從物本邏輯轉向人本邏輯,很自然公平與效率就不再是“蹺蹺板”。
“中央也強調,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從人的發展角度來看,所有人的共同發展才是共同富裕的本質?!?劉尚希稱,有句老話說,貧窮是能力的貧窮,富裕是能力的富裕。貧富差距很大程度上表現為能力的差距,社會成員的能力總是有差距的。從整體來看,群體性能力的差距,如農民與市民之間的能力差距,可能是由體制機制造成的,而不是由個人是否努力造成的。因此,需要在基礎性制度方面做更多文章,為所有人發展提供良好環境和更多機會,縮小不同群體之間的能力差距,共同富裕就有了扎實基礎。如此一來,公平與效率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
“需要正確處理公平與效率的關系,當任何一方存在突出問題的時候就要重點解決,使其能夠相得益彰?!笔┱谋硎?,尤其是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要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效率是一個手段,在一定階段效率優先,才能為實現更高層次的公平打下好的基礎。我國在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長足進步的同時,在分配公平和收入調節方面,盡管取得了成就,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在本次中央財經委會議當中,也提出了諸多政策舉措。
初次分配是收入分配調節的基礎
中央財經委會議提出,“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那么,如何正確理解和把握三次分配的意義?
普遍認為,收入分配調節有三種手段,即所謂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初次分配由市場根據要素貢獻進行分配;再分配是政府主導,按照兼顧公平與效率的原則,通過稅收、轉移支付、社保支出等手段進行分配;第三次分配則是社會主體自主自愿參與的財富分配。
施正文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初次分配是收入分配調節的基礎,主要是通過市場化公平競爭來實現。在初次分配環節,我國市場化改革不斷深入,但仍存在一些滯后問題。要素的充分流動仍然面臨障礙,比如,勞動力要素的流動仍存在諸如戶籍、土地、社保等障礙;再比如,職工集體協商工資的能力不夠,導致初次分配環節不利于勞動要素,更利于資本要素。
施正文還說,在初次分配中,更重要的是,提高收入關鍵要提高居民取得收入的能力,或者說創造財富的能力,這就涉及教育水平等因素。目前,我們的教育體制可能還存在很多問題,無論是小學或大學,都受到地區經濟發展差異、管理體制等差異的影響。目前在教育經費分配中,財政不均衡比較突出。
“在二次分配中,財稅是最主要的分配手段。二次分配也是實現公平的最為關鍵的環節和手段。” 施正文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表示,許多經合組織(OECD)國家經驗顯示,一般初次分配后基尼系數高達0.4左右,但經過再分配后,基尼系數都降至0.35左右,后者發揮了重要的調節作用。
劉尚希則直言,貧富差距擴大是全球性現象,暢銷書《21世紀資本論》研究發現,發達國家貧富差距又回到了二戰之前的狀態。過去,資本主義國家做了很多調節貧富差距的工作,包括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充分利用所得稅來調節貧富差距,是有成效的。然而現在慢慢又開始拉大了,成為一種普遍現象。
他進一步分析稱,我國在市場化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貧富差距拉大的現象。過去,我們從計劃體制走向市場經濟,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這是發展中的自然現象。但社會發展到目前這個階段,就不能任由貧富差距繼續拉大。走向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但走向共同富裕,是一個長期、艱巨的過程。
“當然,資本主義國家遵循資本邏輯,在此條件下走向共同富裕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國則有制度優勢,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資本去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另一方面對資本的負面作用也要進行相應的限制?!?劉尚希表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基礎性制度和公共政策體系,扎實推進共同富裕就一定能看到明顯成效。
在他看來,如今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難度更大,形勢也更加復雜,甚至出現了“100-1=0”的情況。也就是說,只要有一項關鍵性、基礎性改革措施不落地,那么,其他100項改革措施都難以落地。因此,全面深化改革,更需要改革創新來推動基礎性的制度安排。
“與此同時,也要從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歷中汲取一些教訓。他們的貧富差距一度縮小,后來為何又逐漸擴大?是調節力度不夠嗎?所得稅安排做得不好?法律出了問題嗎?這些可能都是表面現象,更深層次的問題,就是資本邏輯?!眲⑸邢Uf,資本發揮作用應當限定在經濟領域,而不能在社會領域,甚至政治領域也發揮作用。否則,資本就不僅是一種財產權利,可能變成了一種社會權利甚至政治權利,造成社會的不公平。
在他看來,所謂資本主義,就意味著資本至上。如今,資本主義國家盡管人均收入已經達到了五六萬美元,但貧富差距仍逐漸擴大。恰恰在這一點上,我們已經有解決問題的方法,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堅持“人民至上”,既能充分利用資本,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又能限制資本的負面作用,這也使得我國能找到與西方國家完全不同的實現共同富裕的路徑。
對房地產稅調節貧富差距,期待不宜過高
“分配不公的一個核心原因是,要素收入中勞動要素收入貢獻較低,從而造成巨大的收入差距?!?/p>
施正文直言,我國稅收調節中的突出問題是稅制結構不能體現公平導向,我國稅制結構是以增值稅、消費稅為代表的間接稅為主,最終稅負是轉嫁給消費者的。低收入階層的收入大部分要用于基本消費品的支出,恩格爾系數高,不得不大量承受所含的間接稅負擔。而高收入階層消費的恩格爾系數低得多,購買的更多的是房產、股權等資產,在總收入和財產中的稅收負擔反而較低。這就導致了稅收的累退性,成為制約稅收公平分配職能的核心問題。
在施正文看來,未來必須要在勞動、資本及其他要素之間進行稅收調控,降低間接稅,提升直接稅。這其中最重要的是個人所得稅,這是真正的直接稅,因為企業所得稅也存在稅負轉嫁給消費者、企業雇主、職工的可能。
“個稅的調節在各國中也是最重要的?!?施正文分析稱,個稅發揮作用體現為兩個關鍵要素,一是個稅的累進性,因此要實行綜合所得稅制,盡可能廣泛地涵蓋各類個人所得,甚至納入短期資本所得,這也是大多數國家的通行做法;二是個稅的體量和規模要大,從而能夠提高調節收入分配力度。因此,降低間接稅,提高直接稅如房產稅、財產稅的比重,才能使稅收結構朝向分配調節方面優化。
“另外,間接稅規??赡荛L期還會較高,因此也要盡可能減少其對調節的負面效應?!?施正文表示,比如增值稅,可以對生活必需品等行業的產品和服務適用低稅率甚至給予免稅。
兩位學者都表示,開征房地產稅、遺產稅等財產稅是大勢所趨,但對其調節貧富差距的期待不宜過高。
“房地產稅,從長遠來講,在共同富裕中要發揮重要的作用?!?施正文說,房地產稅的收入規??赡懿⒉皇呛艽?,但它的其他功能很強,對于公共治理和社會轉型能夠發揮重要作用。此外,遺產稅也有著重要作用,遺產稅在許多國家稅收收入中占比很低,但其目的在于督促富人多做慈善公益事業, 促進民生改善,激發青年一代自力自強,也就是發揮第三次分配的作用。
施正文舉例稱,許多國家就采用了“胡蘿卜加大棒”的做法。在創造財富階段,對資本有稅收優惠,鼓勵創造財富,彰顯個人能力和價值。但在財產享有階段,通過重課遺產稅(其起點稅率就高達30%,最高稅率達60-70%),倒逼富人更多承擔社會義務,發展公益事業,激發年輕人自食其力,營造奮發向上的社會氛圍。
劉尚希則直言,輿論對于房地產稅關注度很高,也有著各種看法和分歧,都很正常,但對房地產稅調節貧富差距的期待不宜過高。
他分析稱,首先需要明確,房地產稅在世界各國都是小稅種,在無論是國家財政收入抑或地方財政收入層面的比重都不大。從這個意義上說,要依靠房地產稅去調節貧富差距,作用是有限的。發達國家有復雜的政府再分配系統,稅收力度也很大,但貧富差距依然在拉大,“當然,要充分發揮稅收調節貧富差距的作用,但不能高估這種作用,更不能有幻覺?!?/p>
“促進共同富裕,重點還是要在規范初次分配上做文章?!眲⑸邢Uf,初次分配、再分配與三次分配之間是相關聯的。比如,群體能力的差距,可能與公共服務的提供不足相關,后者又與財政能力直接相關。足夠的財政能力,就要求足夠的稅收收入。因此,分配最終要落實到人的能力上去,在物質財富的圈子里繞來繞去,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要把低收入者能力的短板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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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共同富裕,調節,貧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