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附屬訂立應收賬款轉讓合同 將增加現金流不少于約4.07億元
摘要: 新特能源(01799)公布,于2024年11月21日,公司附屬公司新疆新能源及西安電氣分別與保理公司訂立新疆新能源應收賬款轉讓合同及西安電氣應收賬款轉讓合同,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
新特能源(01799)公布,于2024年11月21日,公司附屬公司新疆新能源及西安電氣分別與保理公司訂立新疆新能源應收賬款轉讓合同及西安電氣應收賬款轉讓合同,開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據此,新疆新能源及西安電氣同意轉讓而保理公司同意受讓應收賬款,應收賬款賬面值共計約人民幣4.296億元,扣除保理費用后的代價合計將不低于約人民幣4.07億元。
轉讓應收賬款后,基于應收賬款賬面值與總代價之間的差額,該集團預計將會取得稅前虧損不超過約人民幣2260萬元,而集團可自轉讓應收賬款增加現金流不少于約人民幣4.07億元,轉讓所得款項將用于補充集團的營運資金。